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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臨床選、定科實習階段導師制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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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11-14 作者: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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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臨床選、定科實習是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人才培養的重要內容。根據培養要求,此階段以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方式實施教學。根據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計劃,為了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工作原則 1、導師所在單位為承擔通科、選定科實習任務醫院的臨床學科。 2、學生以前期綜合測評成績和集中出科考試成績排名為順序選擇導師。導師所在教研室組織學生進行面試并安排帶教。 3、每位導師指導同級七年制學生數一般不超過3人。 4、導師的工作量核算及待遇按學校關于碩士研究生導師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5、原則上學生在通科實習所在醫院選擇導師。 第三條 選擇程序 第一階段:由教務處提供導師名單及導師擬指導學生數,學生年級辦組織學生填報《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學生選擇專業導師志愿表》。按成績排名選擇導師。 第二階段:各教學單位組織進行面試,填寫《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學生面試記錄表》。并將面試結果匯總與《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學生面試記錄表》一并報教務處。 第三階段:學校最終確定并公布結果。 第四條 導師工作職責 根據學生輪轉科室和學位課程,負責學生的臨床能力、科研能力培養和考核、指導畢業論文的撰寫和畢業答辯。 第五條 考核 1、導師填寫《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導師工作小結》、《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導師意見反饋表》,并在學年末匯總后交至醫院教學管理處。 2、教務處會同相關醫院教學管理部門對導師工作和學生學習情況進行考核。 第六條 本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有《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臨床選、定科實習階段導師制實施辦法(試行)》(校教字〔2008〕1號)自行廢止。 第七條 本辦法由校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學生選擇專業導師志愿表 2、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學生面試記錄表 3、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導師工作小結 4、安徽醫科大學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定科實習階段導師意見反饋表
附件點擊下載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校教字〔2008〕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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